|
2021年1月4日,江苏省委组织部官网公布《江苏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目前已正式施行。实施办法对公务员录用工作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和规范,还明确了六类人员不得报考公务员。
记者了解到,实施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机关录用担任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录用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根据实施办法,全省公务员招录工作一般每年组织一次,实行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录用政策和考试内容应当体现分类分级管理要求。实施办法对整个录用程序进行了规范,包括编制录用计划;发布招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与备案。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对上述程序进行调整。
实施方案要求公务员主管部门依据招考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招考公告或简章,面向社会发布。
来源:现代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