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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人社部规〔2018〕4号)和《关于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119号)要求和精神,经单位申报推荐、资格审核、征求意见等程序,确定洪泽区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1家单位、任梦竹等5人为拟推荐集体(个人)记功对象,拟对洪泽区反腐倡廉教育服务中心等10家单位、唐春花等30人给予集体(个人)嘉奖奖励,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电话形式或当面向区人社局、区扶贫办反映。
监督电话:0517-87211901(区人社局); 0517-89722970(区扶贫办)
附件: 1.洪泽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集体脱贫攻坚专项奖励申报汇总.xls
2.洪泽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脱贫攻坚专项奖励申报汇总.xls
淮安市洪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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