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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9 16:4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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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竞赛组织与管理
(一)以安全为首要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做好参赛运动员必要的服务。
(二)需成立赛事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对竞赛组织、医疗救护、卫生检疫、安保交通等基本职能进行统筹协调和工作落实。组委会应至少包含综合协调、竞赛、安保、交通、医疗、宣传、市场、志愿者等部门。
(三)参赛运动员的年龄限制如下:
1. 马拉松及以上距离:参赛者须在比赛当年满20周岁;
2. 半程马拉松和10公里项目:参赛者须在比赛当年满16周岁。18岁以下未成年人参赛,组委会需要求其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签署参赛声明。
3. 10公里以下项目: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参赛需要其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签署参赛声明,13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参赛需老师或家长陪跑。
(四)赛道规划、丈量和标识的要求
1. 赛道应选择在人工铺设路面上并保证平坦,如果因交通或类似情形导致不能在主路通行,也可以在主路旁自行车道、人行道进行。起终点之间的海拔落差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尽量满足起终点之间的海拔下降与赛道总距离的比率不超过千分之一
2. 赛道路线应由具有丈量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丈量,确保赛道符合办赛需求。
3. 赛道上须每1公里设置1块公里牌,在折返、拐弯以及分道的路段须设指示牌。每个比赛项目的终点前100米处,须设置终点提示牌和运动员分流指示牌,每个终点要设置醒目的标识。各种标识牌和提示牌要清晰、明显,数量要充足,摆放位置及高度要体现以人为本,要有利于运动员观看。
4. 赛道类型
赛事组委会可根据办赛地点实际情况决定起终点是在同一位置还是分处两地。当起终点线在同一地点,起点集结区、终点疏散区及其设施放置区域也可以是分开的。这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起终点区域可利用空间的大小。
1) 点对点赛道
点对点赛道是从一个地方起跑到另一个地方结束。
2) 往返赛道
往返赛道会通过一个折返点,在同一道路的另一侧反方向返回终点,终点和起点在同一位置(或者邻近)。建议可以利用双向分车道公路,往返两个方向就可以分别使用一个单独的车道,折返点可以设置在现有的中央隔离带。
3) 单圈环形赛道
使用单圈环形赛道的赛事可以解决重叠问题,但需要封闭更多的道路,以及赛道沿途资源使用效率相对更低。
4) 多圈环形赛道
多圈环形赛道只适合小规模高水平运动员间比赛。
(五)应在比赛开始报名之前或同时公布竞赛规程。赛事组委会应当按照竞赛规则、规程和实施方案组织赛事。竞赛规程至少应包括竞赛的名称、时间、地点、项目设置、赛事规模、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比赛路线、参赛资格、竞赛办法、奖惩办法、报名办法(健康、检疫要求)、关门时间、组委会联系方式等。其中部分项目关门时间建议为:马拉松:6小时至7小时;半程马拉松:3小时;10km:1.5小时。
(六)赛事组委会应保障参赛报名和参赛物品发放的顺畅。
1. 可为大众选手提供网上报名等多种报名方式。
2. 赛事组委会应为成功报名参赛的运动员配备号码布,号码布的背面应要求选手填写紧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3. 赛事组委会应根据赛事规模科学安排大众选手领取参赛物品的时间和方式。
(七)赛事组委会应将赛事的实用信息(竞赛、交通、安保、医疗、卫生检疫等)于赛前向参赛选手、媒体、工作人员进行及时和全面的提供,应为参赛选手提供参赛手册(也可网上公布,自行下载学习阅读),至少应包括起终点分布图、起终点交通指南、赛道图以及赛道描述、补给站和洗手间分布介绍。
(八)赛事组委会须做好起终点以及沿线的安全及卫生检疫保障工作,对易发生危及公共群体的各类风险和突发事件须有应对预案。比赛期间,起终点以及沿线应有专门的安保人员维护秩序,同时应确保在比赛进行期间运动员通行的赛道区域没有与赛事无关的车辆通行。
起终点区域应选择交通便利、适合赛事相应规模的人员聚集和疏散的安全区域,组委会应制作起终点区域的详细布局图并严格控制可进入主席台区域人员。此外,组委会还须制定选手和观众的人流疏散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该方案需经当地公安部门认可。
1. 起点区域应使用明显的标志物进行标志,例如出发拱门,并根据不同竞赛项目的规模设置出发区。
2. 起点区应综合考虑仪式需求以及参赛选手的集结、存包、补给、医疗(检疫)、洗手间、垃圾处理等需求合理规划。
3. 终点物品发放区域应合理规划,确保选手能够有秩序领取完赛物品。
(九)组委会应详细准确记录每位参赛者的比赛成绩,并在赛事结束后48小时内尽快公布。具备条件可采用赛事信息系统提供成绩的实时查询服务。建议赛事组委会在主要点位和终点设置比赛录像,便于仲裁取证。
1. 赛事应使用合格的感应计时产品,至少在起终点、最远距离的折返点设置感应计时点。
2. 所有赛事均应至少向赛事关门时间内完成最长距离竞赛项目的选手提供奖牌和成绩证书,并在赛后将成绩证书及时提供给参赛选手(可网上公布,自行下载打印)。
(十)赛事组委会应根据赛事相关规定、赛道特点,在赛道起终点及沿途为运动员提供足够的饮用水。
1. 通常情况下,饮用水和饮料由组委会提供,但也允许运动员自备。组委会在赛道沿途应大约每5公里确保设置1个饮水/用水站或饮料站;确保水的充足供应。每个饮/用水站或饮料站须设指示牌,并在赛道适当的位置安排饮/用水或饮料桌便于运动员拿到。
2. 10公里以上的项目,饮水/用水站与饮料站应间隔配备,饮料站除饮用水外应至少提供运动饮料;超过25公里以上的项目,有条件的组委会还可提供能量补给品。
3. 每个饮料站、饮水/用水站应该根据该站点的途经运动员人数,为每名运动员提供至少250毫升的水,如气温较高或有较高的风险,应酌情增加各补给站饮水和用水量,同时可配备喷淋设施为运动员降温。
(十一)赛道起终点及沿途均应根据赛事规模配备洗手间,并配备垃圾回收设备或垃圾回收和服务,确保比赛结束后在起终点和沿途的路线上不遗留任何赛事废弃物。
1. 赛道起终点及沿途均应根据赛事规模配备足够数量的公用厕所,并预留出运动员来往厕所的通道。起点公用厕所应在赛事开始前至少一个半小时开放。
2. 起点的厕位总厕位应至少按照现场人数70:1计算,女性选手超过40%的赛事应至少按照50:1计算,有条件的赛事应尽可能提高比例。
3. 终点的厕位总数应至少按照现场人数的300:1计算。
4. 沿途厕位应至少每5公里间隔摆放,有条件的赛事应尽可能在出发至5公里之间每2公里放置厕所。沿途厕所应至少按途径总人数的600:1计算总数。厕所应摆放在饮料站和饮水/用水站至少10米之后。
5. 赛事的起终点及沿途应配备垃圾回收设备或垃圾回收服务,赛事组织方应确保在赛事结束后赛事路线上不得遗留任何赛事废弃物。
(十二)组委会应为半程以上项目无法顺利完赛的运动员提供收容服务,组委会不为被收容的运动员提供参赛成绩、排名和完赛奖牌。
(十三)赛事组委会应确保在比赛当日为参赛运动员和组委会工作人员、裁判员、志愿者提供人身保险,确保组委会有公众责任险。
(十四)除为本国或本地运动员额外设立排名奖金以及奖品外,其他奖金和奖品不应按参赛者的国籍和性别区别设置,应平等一致。所有获奖运动员的成绩应在赛事官方网站至少公示10天。运动员奖金应在兴奋剂检查(如有)结果确认后再行发放。
(十五)赛事组委会应组建裁判员执裁团队,应为所有参加执裁的裁判员提供统一的服装或标识,便于参赛运动员识别。裁判员团队应具备相关资质和执裁能力,重要岗位需对裁判员级别进行要求和限定。裁判岗位设置需明确,应在赛前进行多次裁判员工作会议和召开技术会议,对竞赛组织细节进行培训和部署。
(十六)赛事组委会应组建志愿者团队,应为所有参加赛事服务的志愿者提供统一的服装或标识,便于参赛运动员识别。志愿者团队原则以社会招募为主,组委会应根据赛事规模匹配同等规模的志愿者数量。赛前组委会应明确志愿者服务岗位和编制,明确服务要求,组织多次志愿者培训。
(十七)赛事可组织起跑仪式和颁奖仪式。
1. 起跑仪式一般包含出席嘉宾介绍及起跑发令,应尽量不安排嘉宾讲话、致辞。
2. 颁奖仪式可在现场为男女前三名安排颁奖,获奖选手名次通常参照枪声成绩进行排名。如组委会要求穿着大会提供的统一服装参加颁奖,则须事先征得获奖运动员或其代理人的同意,以免发生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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