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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某被我砍死了。”杀夫后,心生绝望的章某哲来到婆婆陈某甲的房间,告诉了她这个事实。
当晚凌晨3时许,喝醉了的邹某回到家中,随即陈某甲便听到他和儿媳章某哲在房间和客厅内发生争吵,玻璃破碎的声音、茶几撞击的声音......陆续传来。劝架未果,一个小时后,儿子邹某死亡。
“他们结婚十几年,关系还算好。但我记得刚结婚的时候有一次吵架,章某哲拿刀砍伤了我儿子的背部。”案发后,陈某甲在证言中称。
日前,广东省高院对该案进行二审刑事裁定,章某哲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无期徒刑。
身患疾病
拒绝发生性关系后持刀杀夫
杀夫后的当日上午10时许,公安机关接到邹某的父亲邹某甲报案,经现场勘查,民警将章某哲抓获归案。
邹某甲表示,案发前一天,章某哲还帮其去领了“老人钱”,“有1920块钱,我还很高兴地告诉我老婆,近段时间他们夫妻之间没有什么矛盾。没有想到......”
汕头中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1月31日凌晨3时许,邹某饮酒后回到位于汕头市澄海区外环西路的家中,欲与妻子章某哲发生性关系,章某哲因身体不适拒绝,二人因此发生争吵并推搡。
期间,章某哲持菜刀朝邹某头面部、颈部及身上乱砍,致邹某身体多处左颈静脉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
据章某哲供述,当时其与邹某争吵后,便去厨房拿了一把小水果刀到房间里,想放在床头吓吓他。“结果他取笑我说‘有种你去拿把大的’,我就把小刀放回厨房,拿了一把菜刀进来。他看到后过来推我,抓我的头发并用脚踹我的腰腹部,我右手拿刀,左手跟他相互推搡,过程中我完全失去了理智,就不想让他活过来。”
而在此前,章某哲便被医院诊断其患有妇科疾病。“医生和我说我有高危宫颈癌阳性,很多次我都想和邹某离婚,但他一直不愿意。”章某哲称。
被判无期徒刑
经鉴定物证、书证、证人证言、勘验检查笔录、被告人的供述及辩解等,汕头中院认为,章某哲因小故而持刀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后果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考虑到章某哲作案后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其行为构成自首;同时,因该案系因婚姻家庭生活矛盾所引发,且被害人的行为对于引发本案负有一定的责任,对章某哲可以从轻处罚。
综上,汕头中院决定对章某哲处以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章某哲不服,提起上诉。广东省高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记者】陈伊纯
【作者】 陈伊纯
【来源】 南方法治南方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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