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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红”全国微视频大赛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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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4 10: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十月秋风起,醉美在洪泽。
洪泽,因湖而设,依湖而兴。作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城市,洪泽正在聚力建设长三角地区知名旅游目的地城市,精心塑造“生态福地、精致湖城”城市品牌。
为发挥传媒力量,助力地方发展,现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洪泽红”微视频原创作品,发挥“微视频”重在“微”的特色,以各自独特的视角,制作展示洪泽网红景点、网红美食、网红饭店、网红人物,以点带面促进洪泽文旅融合、农旅融合发展。
一、大赛主办及承办方
主办方:“学习强国”江苏学习平台、洪泽区委宣传部
承办方:中国江苏网、洪泽网信办、洪泽融媒体中心
二、比赛时间
通过中江网媒体矩阵的积极宣传,实现横向相联,纵向贯通,整体联动,实现赛事活动推广的网上网下全面覆盖。
作品征集时间:10月1日—10月25日
评审颁奖时间:10月25日—10月30日
大赛组委会经专家集中评选后,举办颁奖仪式和获奖作品展。
三、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5000元;
三等奖5名,奖金2000元。
四、投稿方式
凡属原创微视频作品符合本次大赛主题均可参赛。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
请登录新江苏APP活动征集页面,按页面提示提交参赛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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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参赛)
五、注意事项
1.参赛视频作品片长在30秒-5分钟之内。作品内容必须积极健康向上,无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所有原创作品不论作者地域均可参赛。
2.每人仅限一部作品获奖,多部入围者从中择优角逐大奖;
3.参赛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原创,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组委会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
4.严禁剽窃、抄袭。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
5、申报的微视频作品格式为MPEG-4,分辨率为1280*720。
六、领奖方式
1.活动结束后将在中国江苏网公布获奖名单。
2.大赛组委会将通过在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通知获奖信息。10个工作日内未取得用户回复,将视为弃权,大赛组委会将不作任何形式赔偿。
七、其他
1.大赛组委会有权对全部参赛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对外推广。
2.大赛组委会享有所有获奖作品版权使用权。
3.大赛组委会享有所有获奖作品及其他入围作品改编权。
4.若作者对以上条例内容有保留,须在投稿时注明,否则视同自愿认可本条例。
5.本赛制未尽事宜将由组委会依照诚信原则进行补充并在中国江苏网公布。
6.联系方式:025-58682452/jh@jschina.com.cn。
“洪泽红”全国微视频大赛组委会
2021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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