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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为规范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区政府十五届第6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区委同意,编制形成《2021年度淮安市洪泽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承办单位要按序时进度推动决策事项完成,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区政府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加、变更等情况,适时新增或调整,向社会公布。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8日 附件:2021年度淮安市洪泽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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