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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决我区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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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27 09:31: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中央和省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相关文件精神,我市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已正式启动,为做到应知尽知,将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传递给每一名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特此发布:请2019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认真梳理个人2019年1月21日前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断缴情况,带齐以下材料,在2019年12月31日前,到原安置地所属街道(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填写申请表并提出补缴申请。
材料清单:1、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2、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相关缴费记录(如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5、困难人员认定材料(困难人员需提供户籍地民政部门提供的认定材料);6、其他证明材料。因行政区划调整原因,安置地与现户籍地或安置地与安置单位现所在地不一致的,由退役士兵安置时户籍所在地的现行政区划责任地按规定办理。
淮安市洪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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