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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防止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更好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提升我区依法行政整体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3〕27号)和省政府、市政府部署要求,区政府决定,2023年12月至2024年12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将重点整治内容通告如下:
一、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适用法律依据错误,行政执法事项外包,滥用行政裁量权、执法不公,随意扩大行政检查范围、检查过频、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
二、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机械执法,过度执法,以罚代管、一罚了之,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等问题。
三、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钓鱼式”执法,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以罚增收、以罚养人、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四、执法粗暴问题。重点整治:不严格执行有关文明执法的规定,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野蛮执法、不听取陈述申辩、不问缘由,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五、执法“寻租”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违规提供有偿服务,对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六、执法不作为问题。重点整治: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该立案的不立案、办理案件超时效,对重大案件应急管控不到位、该报告的不报告、该移送的不移送,执法相互推诿、相互扯皮等问题。
举报电话: 0517-87809936
邮箱:hzqsfjxzjd@126.com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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