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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骗提套取公积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火眼”识辨坚决拒提,并获法院支持。日前,淮安市一职工因套取公积金被拒,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诉诸法院,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一项重要的住房保障制度,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不仅扰乱了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还损害了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向骗提套取行为坚决说“不”,是淮安市抓风险防控保公积金安全的有效举措,也是对“保提取使用 助职工安居”的有力诠释。
法治护航 多方协同抵制骗提套取
家住清江浦区的市区某单位职工,以购买远离居住地的某县区企业生活区房屋为由,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受理后,根据四部委《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该职工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并赴房屋所在县区实地调查,发现该房屋无法满足其所称自住需求,且房屋成交价远高于市场价,与其公积金账户余额接近。经综合研判,市公积金中心认为不符合购买自住住房的公积金提取条件,决定不予提取。该职工认为市公积金中心剥夺了其提取公积金的权利,遂向清江浦区法院起诉。
清江浦区法院经调查取证,认为该职工虽按规定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缴税凭证等相关材料,符合申请提取公积金的形式要件,但由于存在涉案房屋过度频繁交易、房屋交易价款异常大幅度波动且与买受人公积金账户内余额接近、房屋坐落与购房人居住生活相距很远、卖房人代理人多次为同一人等不合常理的情形,其公积金提取申请不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对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规定的实质要求和公积金制度的设立目的,认定其主张购买自住住房,无事实依据,市公积金中心不准予提取住房公积金并无不当,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立体防控 多管齐下守护资金安全
有的人看到自己公积金账户里“躺着”不少钱,认为反正是“自己”的,再加上受到非法广告诱惑,便想着法儿,通过各种手段花式骗提套取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具有强制性、专用性、互助性、保障性等特点,虽然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但是只有符合规定条件和情形才能提取使用,骗提套取不仅可能涉嫌违法,还会侵害其他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说。
近年来,市公积金中心面对骗提套取花样翻新、资金流动性不足等风险,多举措筑牢安全屏障,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严格内部管理,建立全链条责任体系。及时修订操作口径,规范提取审核流程,每笔业务材料扫描存档,以便查阅复审。完善内部稽核,形成前台受理审核、后台重点复核、内审定期稽核“三道防线”。定期开展业务培训,组织窗口人员学习相关政策,研讨业务操作规程,交流剖析典型案例,研究骗提套取发展趋势,强化识别风险的能力水平。
深化部门联动,形成全方位工作合力。加强与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民政、税务、公安、商业银行等部门数据联网,将核查信息嵌入业务审批场景,个人身份、房产交易、婚姻、税票等信息自动获取,以机防代替人防,杜绝虚假材料骗提套取。建立联动核查机制,通过“长三角一体化”平台和跨区域协查,严格审核住房消费行为真实性。今年该中心已对823笔异地购房行为进行两地协查,共同防控违规提取行为。
强化资金监测,实施全环节风险管控。建立风险管理指标体系,实现对流动性风险隐患的精准识别、实时监控、预警排查。今年来,通过向银行融资、控制贷款发放节奏、调整资金使用政策等一整套“组合拳”,强化对资金流动性不足的风险管控。全面精简银行账户,推行统一联网结算,对所有资金业务进行全流程闭环管控,实现全业务实时电子结算,保证资金高效安全使用。
创新业务审批,打造全流程监管模式。在行业内率先试行“自动审批为主、分布式审批为辅、柜面审批为补充”的住房公积金业务审批新模式,高频提取业务由系统审批代替人工审批,无法自动审批的业务进行分布式审批,重塑审批流程,强化权力制衡,实现对业务审批全流程在线监管。
制度引领 多措并举助力圆梦安居
近年来,市公积金中心以发挥制度保障作用为引领,坚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在加强资金管理的同时,稳步推进制度建设,保障职工使用权益,优化服务举措,有力助推缴存职工住有所居。
普惠人群不断扩大。坚持把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作为惠民实事,大力推进非公企业建制缴存,探索将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纳入制度保障范围。1-10月,淮安市归集住房公积金64.62亿元,同比增长13.61%;新增缴存单位752家、新增缴存职工5.06万人,创历史新高。至10月末,全市共有9825个单位63.60万名职工建制,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558.53亿元。
保障功能不断显现。坚持“房住不炒”,保障“住有所居”,稳步推进住房公积金贷款工作,积极推广“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提升职工住房消费能力。1-10月,全市共为7835户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30.51亿元。至10月末,全市累计发放贷款13.90万笔、343.26亿元。
使用范围不断扩大。围绕住房消费,不断优化提取使用政策,出台政策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支持无房职工租房提取公积金,优化高层次人员使用政策。1-10月,全市提取住房公积金48.09亿元,同比增长7.7%,其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7.36%。至10月末,全市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384.56亿元。
管理服务不断优化。加强“互联网+公积金”建设,打造集网站、网厅、手机APP、微信公众号、自助终端等服务渠道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单位业务网厅办、个人业务手机办。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还款业务“全市通办”,实现8项业务跨省通办,有效解决职工“多地跑、折返跑”等问题。通讯员 马倩 融媒体记者 唐筱葳 (淮安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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