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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省司法厅召开《江苏省洪泽湖保护条例(草案)》起草说明会,厅党委书记高建新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水利厅副厅长韩全林参加会议。
会上,省水利厅就洪泽湖治理保护现状、条例制定的必要性、起草过程和主要内容进行说明,省司法厅有关处室就草案内容发表初审意见。
高建新指出,对洪泽湖保护单独制定省地方性法规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决策要求,建立健全地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机制的重要举措。下一步,要会同省水利厅进一步重视发挥洪泽湖保护相关规划的引领作用,立足洪泽湖功能定位,在科学确定洪泽湖保护范围、修复目标和相关措施等方面加强研究,在此基础上总结提升我省经验做法、明确洪泽湖管理机构以及洪泽湖流域相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职责,切实增强本条例规定内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扎实开展调研论证和审查修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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