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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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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6 16:31: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1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工作即日起办理,为了引导和鼓励高等学校毕业生到苏北基层单位工作,现将学费补偿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资格申请: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于毕业次年6月30日前,到苏北基层单位办理就业手续并实际到岗就业,于工作后18个月内登录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申请学费补偿资格。
2.拨付申请:已经受理并确立学费补偿资格的,由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按规定全面复审,核查通过的人于2021年6月底前在基层岗位就业满36个月的,登录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申请拨付资金。
3.相关要求:符合条件者请于2021年5月30号前完成网上申请,并将纸质材料送洪泽区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科审核。
4.联系单位:洪泽区教育体育局(东风路66号)四楼学生资助管理科
咨询电话: 0517-87290010
洪泽学费补偿交流QQ群:698686162
淮安市洪泽区教育体育局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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