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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区餐饮经营户安全生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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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9 18: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全区餐饮经营户:
为消除燃气安全隐患,规范安全用气行为,保护您、消费者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和《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特请您做好以下几条:
1、落实好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与供气企业签订提供瓶装燃气的供用气合同,不使用气液两相瓶装燃气;
2、加强相关培训,定期进行安全自查,自觉配合供气企业入户免费安全检查;
3、遵守安全用气规则,安装使用具有燃气泄漏报警和自动切断功能的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
4、在餐饮场所显著位置张贴燃气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建立安全生产台账,接受公众监督;
5、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器具以及连接管等配件;
6、发现燃气事故隐患时,及时拨打燃气经营者的抢险抢修电话或者政府统一设立的服务热线;
7、对就餐环境狭小、空气流动不畅的就餐地点坚决不能使用明火火锅、烧烤等,防止出现CO中毒。
8、春节即将到来之际,请餐饮单位各位从业人员,做好建筑、消防、特种设备、危化品和防火防盗防疫等其它安全生产工作。
附件:洪泽区餐饮经营户使用燃气须知  
须知(1).docx
洪泽区商务局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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